股份轉讓的限制
股份的轉讓,法律原則上是自由的轉讓,不可以於公司章程禁止或限制之,但會有以下股份轉讓的規則需先注意,包括董事、監察人的任期、員工認股選擇的規範:
1. 記名股票之轉讓,要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,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。
2. 公司申請登記後才可以轉讓
3. 發起人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,始可將股份轉讓。
4. 公司員工承購之股份,得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。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。
股份轉讓的方式:
1. 記名股票:較無記名股票復複雜,須背書轉讓的方式,並將受讓人記載於股票。
2. 無記名股票:直接交付即可